1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2020年第一场新闻吹风会。曹舒昊 摄

新闻吹风会介绍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曹舒昊 摄

中国网军事1月15日讯 (记者 谢露莹)昨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新闻吹风会,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领导介绍,《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长远建立优待工作体系,明确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等4项原则,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努力提升优抚对象社会尊重度、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构建社会优待的体系框架,涵盖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共8个方面,综合考虑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作贡献,树立贡献越大优待越多的鲜明导向,促进优待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如,在荣誉激励方面,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等。在生活方面,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逐步完善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就业创业政策,以及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等。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独的优抚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等。在医疗方面,各地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等。在住房方面,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对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等。在教育方面,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残疾军人参加学习培训,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等。在其他社会优待方面,鼓励银行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各地影(剧)院在放映(演出)前义务播放爱国拥军公益广告或宣传短视频,鼓励为优抚对象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

《意见》明确,健全管理机制,建立优待证制度、明确优待目录、完善奖惩措施。逐步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退休士官证,现役军人凭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相应优待。优待目录清单将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优待工作不断创新,适时调整更新。对优抚对象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优抚对象依法被刑事处罚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多种情形的,取消其享受优待资格,收回相应优待证件。

《意见》要求,军地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教育引导:各地要列支相关经费,对优惠项目予以补贴;要把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范畴,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志明参会。曹舒昊 摄

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参会。曹舒昊 摄

附: 《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