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明确了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要求、课程内容等。其中强调,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格斗基础、战术等十项成为为军事必训课目。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大纲》指出,将军事课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据了解,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军事理论》包含中国国防、国家安全、军事思想、现代战争、信息化装备等课程,《军事技能》有共同条令教育与训练、射击与战术训练、防卫技能与战时防护训练、战备基础与应用训练等内容,其中格斗基础、战术、行军拉练等十项为军事必训课目。

同时,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

另外,《大纲》将于2019年8月起在全国施行,原《大纲》(2006年修订)废止。

根据《大纲》,相关课程目标为通过军事课教学,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记者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