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警查获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34只

发布时间: 2017-08-23 13:09:38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王皓鑫    责任编辑: 金玉泽

 
海警官兵医护人员正在给穿山甲进行检查。
查获的穿山甲。

中国网新闻8月23日讯(通讯员 王皓鑫)8月17日凌晨,广西海警第三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活体穿山甲33只,死体穿山甲1只。

当日凌晨2时20许,接群众举报称在钦州港沿海一带疑似有人从事违法活动,该支队遂派出侦查队员前往现场处置,侦查组在钦州市钦港公路附近乡道上发现一台可疑车辆——一辆黑色丰田锐志小轿车,该车并没有开启双闪警示灯。侦查组即刻对该车实施检查,当打开轿车后备箱检查时,一股浓重的动物骚臭味扑鼻而来,大大小小的白色、红色透明袋子挤满了后备箱,流出淡黄色液体。查缉人员迅速判断该车具有重大犯罪嫌疑。随后侦查组立即控制该车驾驶员,并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发现,车内共装载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34只。侦查组立即查扣该嫌疑车辆,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旦进行买卖,必然会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伤害。海警官兵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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